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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哪些情况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呢
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况有:
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
2、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
3、被查封的财产;
4、盗窃物和遗失物。
【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琳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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