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