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热门城市ABCDEFGHJKLMNPQRSTWXYZ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知识产权律师普法音频>> 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
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如下:
1、发票。
2、合同(或协议)。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
5、产品检验报告。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44人 粉丝人数:10334人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