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疫情相关律师普法音频>> 假借捐赠物资、援助名义,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处罚
假借捐赠物资、援助名义,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的定罪处罚是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
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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