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撞死人的要坐牢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是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过错的情况撞死了人,比如您正常行驶,对方突然冲向你,撞死了,不需要坐牢。
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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