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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老婆没有结婚前,同居期间她的工资全放在我这里,用于一起共同生活开销以及结婚,结婚后把两人剩余的钱全部用于开了一间店铺共同经营谋生。现在闹离婚,她向我追讨婚前的这部分工资,请教我该怎么做?
胡婷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思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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