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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黑龙江-伊春交通事故1个月前

我购买一国企生产的产品,在签定合同时,是执行的国家推荐性标准。生产时是执行了企业自定的生产标准和原材料标准。企业自定的标准要比国家推荐标准高,但这个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没达到企自定的原材料标准,但符合国家推荐标准,请问这种情况,这个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法律上会怎么定义属不属于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如果属于以上两点对我会给予什么样的赔偿

1位律师回复

丁环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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