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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综合1个月前

我原本是某某公司的股东,公司共有3名股东,陈姓和吴姓还有我,在去年9月份以公司名义与某某快递公司签约合作。因吴姓股东在公司操作上挪用代收货款,导致某某快递以挪用代收为由,跟某某公司解约,后来来某某快递派人来某某公司签字解约(合约到现在只有某某公司3个股东签名并盖上公章,某某快递并未把合约补充完成,我已多次催促某某快递何时把合约签完,但某某快递不理会我,总把问题踢来踢去)。由于陈姓在当地还代理其他地区某某快递,某某快递表示还能与陈姓合作并要求我和吴姓签署无偿股份转让书,当时我以为某某快递那么大一个公司不会骗我,我就签了股权转让书,但现在固定资产的钱他也不还给我,我现在能怎么做,有什么办法拿回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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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杏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领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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