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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陈律师,我们2020年4月份开始在自家杂地上建地基,2020年9月份建了3层楼房,我们建房的位置相邻东南西3方位都是已经建了多年的房屋,北方位是别人的宅基地(目前是空地,有证还没建),现在我们建的位置刚好在4个方位的正中间,这还被划位农田保护区,属于违建,面临被拆!
这个是他们给出的结果:经我局测量人员现场测绘,杨全福新建的房屋宗地占地面积143.7平方米,根据测量的位置坐标导入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我局最早的二调数据库),读出的地类是旱地和田坎,导入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目前应用的数据库),读出的地类也是旱地和田坎。旱地和田坎都属于耕地。数据导入龙海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读出该地块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经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地块不符合隆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经核对,杨全福新建房屋地块在2020年7月20日高清卫星影像图上体现没有建筑物,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2021年1月卫星影像图体现已有建筑物形成。
综上,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证载四至表述“什(杂)地”,是土地使用权登记调查时土地利用现状的直接慨述,不表示地类不是耕地。
杨全福新建房屋地块地类为耕地,属基本农田保护区,不符合隆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该房屋于2020年7月3日以后建成。
请问下这种情况有没有机会维权或上诉的,听说是我们村几年前海边开发,靠海边的农田保护区资料全部乱移,移到我们队了,我们队是离村里比较远的地区。
陈瑞敏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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