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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本村村委在一九九三年二月一日签订了十三点一亩土地承包合同到二O二三年二月一日到期承包期为三十年。在二0一二年六月此承包地被征用。因此承包地在九四至九六年我分三次转包给本村村民邓某。生二O一二年征收时我不知情。邓某也没有说明土地是转包我的,我一至在北京工作。村里不但把地上附属物补偿给了邓某还把土地补偿一并给了邓某‘已达成处理意见还未支付。现在我该怎么办?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2005年至2020年期间,在青海旦珠岭律师事务所执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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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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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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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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