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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内蒙古阿尔山林业局一名混岗集体工1982年参加工作,在工作期间(1997至2006年)单位已经连续10年在工资中代扣缴了养老保险金,现在企业以没有在当地社保部门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为由,要把这10年企业代扣缴的养老保险金退回我个,人我知道这样是不合法的,企业单位造成的错误不能强加到我的身上,给我造成经济损失,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王玉兰律师 内蒙古-赤峰 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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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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