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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酒店清洁工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属于全日制职工 最开始约定工资结算方式为底薪1550 500(养老补贴) 减去基础数量结算提成
即基本工资为2050 要求上26天班 4天休假 上个月因为疫情酒店隔离 没有活干 但期间老板曾要求职工去他名下的另一个酒店工作 与我平时工作地点具有一定距离 且没有提供其他便利条件或者交通补贴(请问这合理吗) 我没有去
因此我的总工作天数为17天 结算工资时老板在基本工资里扣了710 请问这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有什么救济途径和方法吗 谢谢
吴玮律师 广西-南宁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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