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天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武清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第三十五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应当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含精神损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张德华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路学森律师从业多年,有丰富的法律经验。成为律师之前曾就任于中
帮助人数:42人 粉丝人数:1569人
诉讼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7517人 粉丝人数:24198人
王文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专长于公司商事、股权纠纷、
帮助人数:13559人 粉丝人数:32117人
王少洋,中共党员,上海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务咨询师资格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159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