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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家的房子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一块地建了一栋房子隔了六个店面六户居住,如果现在我们想把自己的这边的这个房子过户给他人,那么要提供的: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具体是什么意思?其中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居住在这块地上的所有人吗?
王雪颖律师 福建-厦门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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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学森律师从业多年,有丰富的法律经验。成为律师之前曾就任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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