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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知识产权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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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提供的软件给客户的软件是自己开发的,即自己开发了App,但电脑中的窗口却用了原告的窗口,这样的情形为软件侵权或为实质性的侵权吗?被告开发的APP原代码与原告的APP原代码有百分之几相同或相似才构成侵权?!

4位律师回复

陆雪英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

49"

43人收听

邓宝能律师 广西-南宁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60"

41人收听

李坚东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30"

25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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