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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在昌吉市购买龙洋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盛世龙城小区购买住宅一套,2019年3.23日交付定金,同年4月6日支付首付款购买该房屋,并申请贷款,我所购买的房屋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21平,实际面积126.34平,当时购买房屋时销售人员说公司做活动有个5.34的储藏间免费赠送,且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我多次与销售人员确认赠送面积是否在合同约定面积121平以内,他们销售人员跟财务以及销售总监核实该房屋面积121平方不包函赠送储藏间面积,贷款批下来之后一年多我准备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告知我主要补交超出面积的房款即当时销售所承诺的储藏间面积价款,因为此事一直未协商一致,导致我到现在身上没办理到房产证,后经前往多部门多方面了解情况,该房产公司开发的所有房屋面积复测时间为2019年3月7日,我所购买的房屋面积为126.34,开发商明知我购买的房屋实测面积但仍然按照121平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后期已未补差价为由不配合我办理房产证,且要求我必须补齐超出面积价款才予以办理,请问开发商是否涉嫌销售欺诈,我该如何进行维权索赔。需要补缴金额22855.房屋总价款54万余元
高志娟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北京市炜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李付明律师系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有司法部门工作的经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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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的审查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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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公司治理双专业,服务中小企业专注领域:法律顾问、股权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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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曾在大型国企等企业工作,有较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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