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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我的孩子在一家私企上班,实习期是三个月,实习期二个月的时候孩子辞职了,单位却不给工资,领导说他培养孩子了,孩子应该给单位培养费,工资就不给了。还有孩子在实习大约一个月的时候和单位签了保密协议,领导说如果三年之内孩子从事他们单位的相关工作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我想问在实习期就签这个保密协议合理吗?不给工资合理吗?谢谢您
丁环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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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律师有多年一线司法实务经验,熟悉执行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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