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黄南藏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重庆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渝北区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Lx

重庆-渝北区损害赔偿1个月前

我孩在上幼儿园时,在教室上课时由于同桌用铅笔划我孩书包,我孩也想划她的不小心划在她脸上,当时老师也在教室里,事后老师没有把两孩子位置分开坐,请问主要责任谁承担,我有没责任。事发后三方签了一份证明事实(这件事是在什么时候,地点,被谁划伤发生)的合同。请问这份合同对我以后在法庭上有没问题。或者对方家直接拿合同告我上庭呢?

1位律师回复

秦燕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

36"

83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2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