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青海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西宁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公司刚成立,在工商局的登记是A股东担任法人占股49%,另一股东占股51%。
但是,实际情况,还有另一个股东的存在,再A+B股东的两个亲友的见证+签字画押的情况下签有一份出资跟占股的合作协议,并且列明A股东担任法人占股额34%,B股东占股额36%,C股东占股额30%,合作协议上清楚表明绝对禁止项目,内容如下: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绝对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独自承担实际损失赔偿。
2、绝对禁止公司股东私下经营或协助任何第三方公司或个人进行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包括泄露项目规划,进展等等)及提供相关业务方便(包括相关项目数据,相关项目知识,相关类目内容等等),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及签署同意书的前提下方可。
3、绝对禁止在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对公司任何真实或虚拟财产(包括泄露项目规划,进展等等,相关项目数据,相关项目知识,相关类目内容等等)造成伤害,各股东有权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现在公司经营上A继续用自己的方式揽私活,产生严重的意见分歧,继续合作下去只会加大股东的损失,B+C提出注销公司,但是A股东兼法人不同意不配合注销公司,现在有什么方法可以注销公司?并取出公司经营项目中放在某个公账上的项目保证金?
贺士欢(法律工作者)律师 青海-西宁 西宁市城北区惠民法律服务所
法律和公司治理双专业,服务中小企业专注领域:法律顾问、股权纠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770人
李付明律师系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有司法部门工作的经历。具
帮助人数:4人 粉丝人数:357人
擅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的审查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
帮助人数:13人 粉丝人数:164人
杨旭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现为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00人 粉丝人数:248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