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 内江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2019年10月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取保候审。2020年3月18日检察院下发不起诉决定书,并解除取保候审。
2021年5月至外省出差,晚上住酒店有民警敲门,并询问:“你应该知道我们找你什么事”,我???????。后登记拍照。
2021年6月至案发地询问当事民警,其称:因为有案底,公安机关永久性将你列为“嫌疑人”。
请问:当事民警所说的“案底”是否会对将来我儿子上学、当兵等有影响?在检察院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后,是否还是将个人犯罪信息永久性列为”嫌疑人“?
吴治江律师 四川-眉山 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
前员额检察官,从事刑事法律工作14年,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办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120人
帮助人数:46人 粉丝人数:2237人
任丽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8383375299,擅长交通
帮助人数:6226人 粉丝人数:22735人
职业律师10年,长期从事刑事、民事诉讼业务,以专业法律知识为
帮助人数:23人 粉丝人数:36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