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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业务员介绍,父母在老家跟对方公司签订合同盖轻钢别墅,预付款在对方要求下,先后已经打款16万元,此时还没拿到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周后父母才拿到合同,仔细阅读后发现只是一份购买材料的合同,而且之前推荐人员承诺的很多东西现在都反口说没有承诺过,很多费用需要自己再次承担,所以在拿到合同当天跟公司协商,对方要求扣除14400元的图纸设计费,以及房价总额的20%违约金4万元,如果不想直接损失4万元违约金,对方建议以这4万元作为定金购买对方公司的装修材料,总额7万元,当时父母想先拿到对方退还的10.5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就签订了购货协议,购货协议上写明付清全款后对方10天内开始生产,目前还没有开始生产,但我们现在感觉购货协议上的材料价值与实际7万元相比并不合算,所以想解除协议,但违约金30%的总额,另外定金不退,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黄尚骏律师 广东-梅州 广东君升律师事务所
李雨峰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其思维严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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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艳,中共党员,西华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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