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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网上买东西的时候,买的是要备注的型号的东西,但我自己忘记备注了,但当我收到货的时候,发现货品的确是我要买的东西但型号不对,我因此给了她好评,但我仔细一看,发觉商家发给我的型号在商家页面里没有,我因此找客服理论——即使我没有备注,但她也应该给我发在这个页面里的东西,而不是找其他的型号代替。但她说这款是卖的比较好的一款,如果有问题可以退货退款,他们承担运费。但我觉得这是在欺骗消费者,故意拿过时的商品或卖不动的商品来对付我这种忘记备注的消费者。请问这构成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吗
徐志煌律师 福建-莆田 福建莆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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