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临汾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福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莆田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福建-莆田经济纠纷1个月前

我网上买东西的时候,买的是要备注的型号的东西,但我自己忘记备注了,但当我收到货的时候,发现货品的确是我要买的东西但型号不对,我因此给了她好评,但我仔细一看,发觉商家发给我的型号在商家页面里没有,我因此找客服理论——即使我没有备注,但她也应该给我发在这个页面里的东西,而不是找其他的型号代替。但她说这款是卖的比较好的一款,如果有问题可以退货退款,他们承担运费。但我觉得这是在欺骗消费者,故意拿过时的商品或卖不动的商品来对付我这种忘记备注的消费者。请问这构成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吗

1位律师回复

徐志煌律师 福建-莆田  福建莆秀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6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