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朝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重庆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巴南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is鸭鸭鸭鸭鸭梨

重庆-巴南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与他感情不合,96年离异,家中有母70多岁老年痴呆需要照顾且要上班,孩子随父生活,法院判决每月支付100元生活费(我自愿的,按政策30%应为60元,判决书未注明探视孩子的具体方式、时间。判决前双方签订了协议:不得探视孩子、不负担生活费),离婚期间,孩子的外婆去世后,母无数次到家、学校探望都被父方拒绝,孩子稍大后就直接到学校探望并给孩子现金。
现孩子即将满22周岁大学毕业了(高三开始孩子向母不定时索要60-1500元不等,直至2016年每月300-500元~扣完保险母的工资只有1000元),母提出不再给付,孩子提出要状告母并支付以前所欠的生活费、学杂费(民办学校,每学期1-2万)等费用,请问我会按什么样的规定支付多少费用(带孩子出去玩、购物要算进去吗),还有这几十年对方始终给孩子灌输母亲不要她;憎恨、仇视我,使我无数次探望也被孩子拒绝、谩骂,身心受到极度煎熬,也长期吃药,精神上的打击又能补偿吗?

1位律师回复

谢怡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迪正律师事务所

56"

64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7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