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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劳动工伤1个月前

谢律师:您好!



昨天上午我的猪场来了县城工作队的是临时组成的(农业局,畜牧局,环保局,土管局,司法局,林业局)。虽然有好几个部门,只有环保局两个人进场看了排污设施,说排污没冋题,做得很好。(因为我有一个55万元的水泥做的环保沼气池,雨污分离,零排放)。

只有畜牧局局长一个人在说,拿了赔钱的,这里就不准养猪。

主要原因:(上一任租场老板因为赔钱没有到位,说好退养后3个月付清赔钱,结果一年多在拿了70%的赔钱,扣掉30%的钱没拿,还有3个月就2年。

1位律师回复

郑凤贞律师 江西-吉安  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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