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河北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河南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郑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ca22b1d74e3f4d8d94fd1f54aeff71b4

河南-郑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签订租房合同时,有这样一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如双方任何一方提前中止合同,须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同意,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年租金数额的10%做违约金。这种条款合理吗?

8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5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