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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月24日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于3月31日前交接房屋,但因买房按揭手续一直未通过、至今无法办理过户,因此无法交接房屋,合同写明过户当天办理交接手续,并注明因买方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合同,算对方违约,请问交接房屋的时间可以算是约定的过户时间吗?这样算不算买方违约?
谢怡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迪正律师事务所
执业以来代理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三百余起,为各委托人追偿或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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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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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执业以来从事多起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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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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