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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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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二次申诉离婚,请问我有权向法院提出平分我们共同建筑的农村住房吗?我和孩子在娘家住了一年半,期间他没有付任何生活费,我可以提出补偿吗?之前欠的外债6000元,可以申诉共同承担一半吗?我要我们唯一10岁孩子女儿的抚养权。孩子户口我有权迁走吗?离婚后孩子的生活费提出他付多少一月呢?

1位律师回复

牛成志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宇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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