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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姐姐把名下的房子卖了后,给了婚后的弟弟的老婆(即女方)银行转账37万给买房首付,并备注了“买房”有转账凭证,并无赠予的意思,但买房后房产证上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 现在男方女方闹离婚,女方把房产证带走了!请问离婚后这房子归谁所有!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
问二:女方的妈妈出资了20万给女儿女婿开店,因经营不利,然后女方闹离婚,女方的妈妈要求男方还20万,请问合理吗,
阎庆律师 江西-九江 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
杨志朋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青仁律师事务所
陈再雄律师 江西-九江 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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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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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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