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江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九江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儿子今天23,在网上认识一个女孩,私下达成交易,给女孩3000元,然后发生性关系,一共发生两次,先后给对方6000元。儿子说想长期交往,结果,女孩怀孕了,儿子害怕,又给女孩2000元让女孩去做人流。女孩同意,跟自己朋友去一个小诊所做了,结果大出血,最后到正规医院治疗,儿子告诉我,我给他打了,但是还是给对方拿了15000元医药费。现在问题女孩又做了个什么手术,可能影响女孩一辈子不能生育。儿子闯了祸跑了,女孩家不依不饶,想要损失费5万元。我想咨询下,我们出于道义,可以赔偿一部分。如果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负什么法律责任。儿子负什么责任?谢谢老师
杨志强律师 江西-九江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667人 粉丝人数:2082人
王晓闻律师,河南邦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郑州从业几年以来,
帮助人数:473人 粉丝人数:1898人
执业期间,参与民事、商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办理,在诉讼方面及非
帮助人数:1984人 粉丝人数:4824人
帮助人数:729人 粉丝人数:161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