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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签了两年的合同期,今年7月1号到期,我现在家里有事所以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我2月12号以微信方式方法跟店长提出了辞职,我现在想要20号离职,公司不予批准。这样的情况下我如果走了,公司有权利扣除我的工资和押金吗?
温玲玲律师 浙江-温州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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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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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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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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