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保山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上海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普陀区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上海-普陀区交通事故1个月前

常州一公司在成立之初私自冒用我的姓名,将本人登记为法人,1.在经营期间公司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产品。2.公司私自保管法人章公章,经营期间继续侵权,从事出口业务,在多达上百张报关单私自盖我名字的法人章,出口业务金额达2000万,3,公司经营期间三次冒用我的姓名更改工商登记。4,公司经营期间存在透漏税以及骗取国家退税行为。法院已经判公司侵犯我的姓名权,我是否可以进一步要求侵权精神赔偿,请问赔偿金额的诉求是多少数额?

2位律师回复

阙正伟律师 上海-黄浦区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章进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君赢达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7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