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政策法规法律咨询 > 广东政策法规法律咨询 > 东莞政策法规法律咨询
我本人在东莞市,多年收到脑电波仪器强烈干扰和导致自杀,我本人去医院检查没异常,和报110没结果。不过在其中的时间离开东莞市的一年多没脑电波干扰,过回正常人的工作和生活。不过后期我因某事情在回来本事东莞市生活和工作,又死灰复燃,家里的人和我本人依然依旧,黑色社会的受控生活。
我想问到底有什么能力可以进入家庭和个人的生活空间盗取和广播私隐。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政府会如何帮助弱小的家庭,和社会群众呢?又有谁能够可以控制社会的人群的,这不是导致民事问题,还有自杀这样和杀人的问题,不是导致形式问题吗?我的当地派出所没回应,至今在2014年至今2021年3月3日。。生不如死。。。我现在是求助和帮助我在社会的生存之道,“脑电波犯罪追逃器”。多年的时间我家人的弟弟在本地跳楼自杀两次,至今没回应。至今我本人都依然都存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想得到救助,本人叫“李嘉声”身份证:441900198912317077,户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管城区新苑南街三巷14号。
吴蓉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厚道律师事务所
王湘涛律师,医学本科、法学研究生学历,主任医师职称。1995
帮助人数:16人 粉丝人数:72人
本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代理多起成功典型案例
帮助人数:10217人 粉丝人数:23723人
帮助人数:17人 粉丝人数:123人
顾婷婷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法学本科,具有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
帮助人数:405人 粉丝人数:195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