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滨海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柳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融水苗族自治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喵 小 米℡

广西-柳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我姓刘,2014年和我先生吴一起生活至今,2015年我们生养第一个儿子,2020年怀2胎预产期是2021年3月30号,由于孕期反应较大超出身体承受严重范围,以及达到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的地步,然而吴在我怀孕期间多次向我提出提出不想继续过和离婚,孕期间吴没有给我和儿子生活费,就连去医院产检,看病的钱吴都是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的态度,现在2胎预产期将近我和吴商量买生产必须要用的东西,吴说钱是他自己赚的,没有给我的义务,还强迫我离婚!我要怎样做才能保障自己权益减小损失呢?大儿子从出生至今都是我一个人照顾,我们自己住吴承担房租和最基本生活费,对我们从来不过问不关心!大儿子2岁开始上学我也开始工作,学费也是我们一人承担一个学期,医药费吴偶尔出,其它生活开销基本都是我承担!家里的生活必须用品大多数由吴承担,但是我们和家人住一起,吴他不出最基本的生活费,偶尔出点医药费,并且总以没时间为由在我和大儿子最需要吴的时候不出面,也总以没钱为由在我和大儿子生活和生病时吴总让我家人承担!

2位律师回复

余利波律师 广西-来宾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

34"

29人收听

朱保都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1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