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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房产纠纷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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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今天收到法院民间借贷传票,我于2014年在福州结识了范某赌友,是只因为当时赌博输钱了,范某借了两千高利贷给我,是每天还50的利息,后来输的没钱还了,由于当时她一直逼我还钱,我也没办法只好给她写了一张欠款条,之后我就回老家,手机也掉了,我也没了她的联系方式,慢慢的我就把这笔欠的钱忘了,我的借条是写;欠款 我今欠范某某四千元整四个月以后还清 欠款人
某某某 2014.8.28 现在法院上说要我得还1%利息.请问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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