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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给欠债人规定的利息是每天一块五,本金是2500,现在人本已在两年前还完,但未从债主那取出借条,债主有以未还完的名义继续向欠债人索要欠款,此行为是否已触犯法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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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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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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