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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原告因设备租赁费发生纠纷,在调解判决书之前,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判决,法院履完了程序并在网上公布了民事裁定书,但没有发给我。因随后双方在法院调解成功,我方按照调解协议提前支付了第一笔钱,但在支付第一笔钱时我方让原告给我方写了一份承诺书,内容是在支付最后一笔钱时,必须先从网上撤销前期法院在网上公布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否则,第二笔钱暂缓支付;截至现在一个半月过去了,原告仍没有从网上撤下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但现在原告催要最后一笔钱,否则,我方面临被查封账号和财产的风险。我想问的是:原告给我方写的承诺书,法院不支持吗?无法阻止他再次申请查封我方账号和财产吗?并且,如何才能变被动为主动,让其尽快撤销网上的民事裁定书?
邱宝良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仲裁员.审计师.赤峰仲裁委员会委员.赤峰金融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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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以来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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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全国211重点大学的大学专科,2012年执业至今,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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