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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子的事情 ,我在2008年买了第一套房 ,已经办了房产证 。又在2014年买了第二套房 ,约定在2016年底交房 ,但开发商以晚期交房一年,在2017年交房 ,当时接房的时候已把契税交给开发商代交, 当时我的第二套房,是90平米以下,按1%个点交的契税 ,但到现在2021年2月份开发商都还没有把契税交给税务局 ,我又在2018年买了第三套房 ,现在我到税务局去交税,税务局说我第二套房也没有交税 ,还要按第三套房的税交,3%个点 ,开发商挪用了我的第二套房的契税钱 ,我找开发商,开发商现在同意帮我办理房产证和契税 ,但是还要叫我给他两个点的契税 ,2%的钱,这个时间段是开发商造成的,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谢谢你,帮我分析一下我该找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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