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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交通事故1个月前

我因为有个人在QQ上的一个群发有卖二手电车的信息,我看到他价格便宜就约他出来面交,然后成功成交。没有证件,只有牌照。后面这辆车的原车主就找到我们说这辆车是他们租出去的电动车,而租这辆车的人又以个人的名义来倒卖给我,需要配合他们进行调查。他们已经报了警,我在购买的时候是完全不知道这辆车的情况,不知道这辆车是别人租的,然后又进行倒卖给我们,倒卖给我们的那个人就说是自己的车,因为自己急用钱而便宜出售,原价他是卖八百块,后来成交价格被我砍到了五百二十元成交,原车主呢,就说这辆车的原价在三千块。因为我们是用低于市场的价格来回收这辆车,三千元以五百二十元买回来,其中的利益是我们赚取的,已经构成了隐瞒所得罪。现在我就想咨询律师你我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隐瞒所得罪,或者构成了其他的罪项。

1位律师回复

赵峻清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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