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长宁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湖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武汉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洪山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湖北-武汉婚姻家庭1个月前

事情是这样的,我去年在一个超市打工,和店长产生矛盾,她知道我以前在一个国有的工程公司做财务,想当然的认为我买房的钱是做财务工作收受现金回扣的钱。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我前夫当时开了一个软件公司和一个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是他赚钱买的房,他每个月把还房贷的钱给我,然后我就去存在还房贷的银行卡里,如果她们告我,我怎样证明还房贷的钱是我前夫给的呢?我发誓我没有拿过供应商的现金回扣!去年10月1号在超市做收银员上中班,晚上下班扎钱时发现少了六元钱,第二天10月2号早班,按照当时带我的同事所说,我打了长短款报表确认是少了六元钱,我以为是我前天中班收款时不小心少收了钱,自掏腰包赔了六元钱。但当天下早班时又多了钱,我以为收钱时又不小心多收了,我把早上自掏腰包赔的六元钱又拿回来了,我少了六元钱,又拿回来了,她们说这形成了乱账,我以前做的也是乱账,她们要告我

2位律师回复

刘勇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3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