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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轧钢厂为一般纳税人,6 月份销售钢材取得收入 600 000 元,购进钢坯价款 200 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 34 000 元,从安阳某公司购进钢铁,价款 120 000 元,增值税专
用发票注明税额为 20 400 元,从社会自行收购旧钢铁 95 000 元,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
企业 6 月应纳多少增值税?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