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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以我公司欠期300万元并转债权于乙公司,向我公司发来“债权转让通知书”。可是我公司与某公司的合同未进行结算,欠款数额也远低于某公司转让的数额。 我公司对此债权转让通知书该如何处理?
张元珍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观瀚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多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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