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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从12月29号开始上班,一直到1月11号,共工作14天,其中有一天休息,一共工作了13天,刚开始工作的时候跟我说是8:30到17:30,因为工作系统的原因,每天都是工作到20:00,老板没有给我说任何加工资或者是减工作量的事情,1月12号我就给老板提的离职,当天没有去上班,后续他们不给结算工资,当初七天试岗期过了以后也没有签订任何入职合同,上下班也没有打卡,我还能得到我应得的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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