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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Dream 凯文

江苏-无锡房产纠纷1个月前

去年跟一个合伙人投资一个酒店入驻婚庆项目,当时合伙人提出30万总投资,酒店需要收取入驻费用为一年26万,半年一交=13万,3万保证金,我拿了15万给他,占40%,他负责运营,当时过于信任,出资全部以现金方式,没有项目合同、股份认购合同,后合伙人运营半年后没有跟酒店续约,在酒店多赖了5个月之后撤出酒店,因此我跟他发生争议,甚至闹到派出所,他说他如果要耍赖,不承认我给了这笔钱我也拿他没办法,现在他还不想耍赖,承诺补贴我一个月房租,但是现跟我对账分红,各种克扣,然后之前答应的一个月房租补贴也变成按一个月房租的40%补贴,导致我几乎没有分成款,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如果说我现在收下这点分成款,但是我要求承书面收款条并注明每一笔款项的明细,重点是补贴的那最后一个月的40%房租,事后我是否可以以此字据要求,向司法部门要求他出示后半年的酒店交款记录,因为他肯定没有,如果没有下半年的酒店交款记录,那他跟我收款条上面的房租补贴就不合法,最终起诉他商业欺诈。

3位律师回复

曹广科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文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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