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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劳动工伤1个月前

¥30.00

1月2日下午,在广东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附近发生车祸,当时的情况是前三辆车已经刹停了,而我撞上第三辆车,不是特别严重,而第五辆车撞上我,导致我的车和第三辆车损坏严重,第一二辆车也被追尾,交警判我与第三辆车,我的全责,而一二辆车车主则是第五辆车车主与他们私了,第五辆车车主给了第三辆车车主三千误工费,而我与第五辆车的情况是:当时交警关了录音和我说,看第五辆车车主也不容易,都是出来打工的,反正我这边的损失保险都可以报,那就让他给我一点感谢费,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我当时还问了一下那交警和第五辆车车主,我的车尾保险会不会报,他们都说可以,因为我是9月份第一次买的车,很多东西都不清楚,加上很晚了,急着回去休息,第二天上班,所以我就同意了,然后第五辆车的车主加了我微信,给了我5千的感谢费,我们就走了,当时交警对我和后车的情况也没有出具任何的证明,现在第五辆车车主微信联系不上,保险公司也还没出结果,我可以起诉他向他索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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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剑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盛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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