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福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宁德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客户和我司约定打样,已收打样费,约定7-15日出样,除此外协议未约定其他事宜。一个月后样品还没制作。客户要求10倍赔偿,我方仅同意两倍返还,请问有相关的索赔依据嘛?
陈小芳律师 福建-宁德 福建雄昕律师事务所
安亚晶律师,2008年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政法系,2010年正
帮助人数:63人 粉丝人数:1608人
辛小慧,曾担任芜湖市妇女联合委员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及山西省临汾
帮助人数:127人 粉丝人数:1351人
从事执业律师10余年,擅长公司法务、股权纠纷、交通事故、劳动
帮助人数:1732人 粉丝人数:4935人
就职于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事务,熟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31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