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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劳动仲裁成功了,仲裁庭下达的不是一裁终局。被申请人在第15天向法院上诉了,我们要求仲裁庭补写了一个一裁终局的文件提交给了法院。法院下达取消开庭通知书是在24号,被申请人28号更改了法定代表人。就为了逃避责任,我们该怎么维权?
杨铠铭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世鑫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
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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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13年,常年担任国企、私企法律顾问,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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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3888400690。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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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顺律师曾办理过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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