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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月底上传了,P过的质检报告(我让美工p的,这一次直系领导不知道)。被京东查出,要罚款50万元。之前7月份,这项工作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公司总经理助理,教我上传质检报告有时间到期问题就P(有聊天记录),直系领导也是知道这个事情的,并且允许了的(没有聊天记录)。最后现在公司说明是,如果没有最新的质检报告才P,现在发现公司群里九月份就有新的质检报告,是我没有发现,并且领导说之前P报告是他知道的,这一次他不知道也没有允许,现在公司要劝我自己离职,或者是罚款5万元。这个行为是受支持的吗?
吴瑕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卓锦律师事务所
刘敏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杰中律师事务所
蒙春雷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韵与顺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以来,成功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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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种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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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于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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