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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天津-和平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你好 我是一名服务员 以前跟单位签订了 劳动合同 一共 两份, 却没有给我 ,最近我在打离职 ,发现我 的合同上只有我单方面的签名 ,公司没有印章和签字 ,原本说提前30天交离职申请 ,公司又要求我提前40天打离职。而且我每天工作最少14个小时 ,却没有加班费 。请问 ,公司存在犯法行为么,我该怎么保障我的权益。

1位律师回复

谢亚婷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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