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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口角发生拉扯,派出所治安调解书已达成协议,先动手者已经根据受伤者提供医院发票,赔偿相关金额500元,受伤方还要私下要求赔偿2000元,还要动手者提供甲肝乙肝艾滋病的检验报告,不按他的要求他们要上诉法庭,双方都受伤,只是指甲划伤而已,受伤者拇指被咬破,已打破伤风轻微伤都算不上
袁德华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江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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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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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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