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充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手里有一张欠条原文写明,本人冯建军于2018年10月25日欠李帅退股资金3万元,约定于2020年4月25日归还本息。逾期未还清的欠款按照银行当下利率算利息。我已经起诉立案,法院于2021年1月4日受理。我主张欠款期内的利息按照24%利率算,法院会支持吗?这个没有明确约定利率,算利息约定不明吗?
袁万雄律师 四川-自贡 四川华望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9015人 粉丝人数:40633人
金道浪律师,武大法律硕士,执业十余年,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金语
帮助人数:748人 粉丝人数:7517人
孙志军,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
帮助人数:25538人 粉丝人数:43971人
律师,专利代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咨询师,获会计从业资格
帮助人数:559人 粉丝人数:191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